《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3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连续()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天的。_其它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3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连续()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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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3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连续()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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