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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六年是公元哪一年(光绪年间的一场监狱变乱事件)

清政府有个规定:各郡县监狱中的重罪囚徒都要戴上脚镣手铐,脖颈上还要套上一面重枷。

鸦片战争以后,吏治越来越败坏,狱规也不那么严格了。到后来,每一个重囚入狱,狱卒们都要来勒索贿赂,渐渐地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囚徒们只要交足了“例规费”,不管罪行如何严重,狱卒们就将其刑具卸在一边,只在每逢州县典史巡察监狱时,才让他们戴上刑具装装门面;

巡察官员们一走,就又卸掉了。这些情况州县官员们也都知道,不过,只要大场面上过得去,谁也不来深究。

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广东某县县令初到任所,欲查察狱中积弊。这一天,他身着便服,单身进入重囚之狱。

当囚犯们发现他就是现任县太爷时,高兴地说:“你来得正好!”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地将他掀翻于地,绑得结结实实,然后向狱外宣布道:“县官要想出狱,必须将我们一百多人全部释放。

如果谁想用武力抢夺,我们就先掐死县官。我们反正迟早是个死,与其束手待毙,不如与县官死在一起。”几个狱卒想探清情况,一不小心,也被拖入狱中,捆作一团。

囚犯们将县官与狱卒都推至最里面的墙角,狱外给县官送的饮食,也都由囚犯们传递而入;囚犯们的口粮若不及时送上,他们就先断绝县官的饮食。县衙中的那些幕客役吏们都束手无策。

掌管监狱的典史官来到狱前,起初是委婉地劝谕,继而是苦苦地哀求,最后竟声泪俱下,只求囚犯们放出县官。囚犯们根本就不予理睬。典史无奈,只得如实申报至郡中。

郡守大惊,亲自乘轿赶往该县,站在狱门外劝抚道:“县令自到任后,并没有虐待你们,你们被捕入狱,都是前任县令办的案,如今若将现任县令置之死地,你们的罪名就更加深重了,哪有侥幸活命的可能呢?

不如赶快将县令放出来,你们之间如果有冤枉的,本官一定为你们尽力平反,秉公而断;即使是确实犯了重罪的,也一定设法转圜,力求从轻处理。本官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决不会说空话欺骗你们。”

囚犯们毫不客气地说:“不必罗嗦,今天我们与县官已经上了同一条船,坐牢则一同坐牢,出狱则一同出狱,死也死在一处。除此之外,没有第二条路可走!”郡守语塞,徘徊于狱外,也束手无策。


看看相持了十几天,郡守担心县令万一死于狱中,就会酿成重案,一大批各级官吏都会受到参处,只得暗中派人飞驰至省城,禀告了广东巡抚,请巡抚调拨两营士兵听用。巡抚十分重视,即予批准。

待一切布置妥当后,郡守就答应了囚犯们的要求,准备将他们全部释放。囚犯们又提出条件道:“必须让县官与我们同行至五十里外的某某山头时,才能释放他。”郡守也一口应允。

狱门打开后,一百多个囚犯欢呼而出,将县官与狱卒裹胁于中间,直向某某山头而去。郡守带着少数吏卒紧紧地尾随于后。到了某某山头,囚犯们放了县令等,便欲分道四散而逃。

可是跑不多远,便发现各条要路口都有全副武装的官兵严阵以待。囚犯们连呼上当,叫苦不迭,都又退回了原处。

郡守一声令下,官兵们已从四面包抄而至。一百多个囚犯除少数几个在反抗时被当场杀死外,其余的都束手就擒。郡守检点人数,只有三个囚犯乘着混乱逃脱了。

这些囚犯被带回县城后,无一例外地都受了一番重刑,当场死于棍棒之下的就有二十几个;活着的则从重拟罪,全部被处以死刑。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光绪狱变”。

取材于 清·薛福成《庸庵笔记》卷四

【小议】

此一狱变的性质姑且不论,就囚徒与官方而言,均有教训可记取。拿官方来说,吏治败坏、狱规废弛,当然是根本原因,而县令轻蹈险地则成了狱变的导火线。

当年郭子仪临敌众我寡之险境,以功盖天下、威服四境之身,单骑入敌营,动之以利害,说回纥兵联唐而共破吐蕃,故能成不世之奇勋。

此县令为除积弊单身入狱,用心固佳,然而他既无折服诸囚之威,又无开脱死囚之权,更未掌握诸囚之心理,不知己不知彼,画虎类犬,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诸囚则身陷绝境,视县令为奇货,不为官方威胁利诱所动,决死而求活,连连得手,直至狱开囚出,几获全胜。然而百密一疏,由于过分相信官方会彻底让步,终于身陷重围,功亏一篑。假如当时虚虚实实,指东而奔西,则即使不能成功,也不致于败得如此之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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