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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由来和发展(知识产权的起源意义和价值作用)

知识产权的含义即为“知识的所有权”。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卡普佐夫的著作

但这个概念实际上是被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发扬光大后才广泛传播开来的。

自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后,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才得到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组织的正式承认,成为通说。

在我国,可不是一开始就采用“知识产权”的说法的,而是曾长期使用“智力成果权”的说法。直到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后,才开始正式采用“知识产权”的称谓。

屈指算来,知识产权制度从其产生至今也不过三四百年的时间。

一般认为,英国1623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垄断法规》,1790年制定了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

法国于1857年制定了第一部商标法—《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这三部法律被认为是具有近代意义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开端。

在这之前,尽管在封建社会的晚近时期,已经出现印刷专有权或者专营、专卖权,但这些都被视为一种封建特许权,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为啥?

原因在于:这种封建特许权与我们现在所说的知识产权有着质的差别,它只是封建统治者基于个人的喜好向印刷商、企业主颁发的许可证,而不是像今天那样,从事智力创造活动的作者或发明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基于申请或者登记而获得官方授予的权利。

在很多时候,封建统治阶级还会通过这种特许制度来限制先进思想的传播,迫害进步作者和发明者。

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从中世纪末期到资本主义初期长达数百年的孕育。

这数百年间,政治、经济、科技、思想、文化多方面的发展与变化,为知识产权的横空出世创造了条件。

孕育知识产权制度的社会变革

从中世纪末期至资本主义初期长达数百年的政治、经济、科技、思想、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发展构成了知识产权这一新兴法律制度赖以生存的土壤。具体而言:

(1)新工艺学的出现。

从15世纪起,随着工厂手工业的发展,欧洲各国出现了采用先进技术、制造和使用先进的生产工具和各种机器的社会需求,促进工艺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纺织、采矿、冶金等行业。

这些工艺学上的进步为工业文明的出现以及以保护工业文明为使命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2)新文化价值观的确立。

从14世纪到16世纪,资产阶级所发动的文艺复兴运动,以复兴古典艺术和学术为口号,反对蒙昧主义和宗教神学,继承古希腊的科学文化,倡导以人文主义为中心的新思想。

这一新文化价值观激励人们改造现实,研究自然,重视实际有用的知识。文艺复兴中提出的新的文化价值理念,为资产阶级一手将科学技术作为物质武器,一手将私权制度作为法律武器提供了必要的文化思想准备。

(3)新政治文明的萌生。

在17世纪中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从霍布斯到洛克等思想家、政治家都主张主权在民,提倡平等自由,强调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

特别是洛克的著作阐明了资产阶级关于财产和政权的原则,概括了英国资产阶级与新贵族在17世纪关于财产与政权的争议,为欧洲各资产阶级民族国家制定自己的法律包括知识产权制度作出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准备。

可以说,知识产权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没有资本主义就没有知识产权。

探讨知识产权起源的意义在于,通过一种历史的追溯,明晰知识产权从何而来,如何产生,我们才能正确地预判它将去向何处,如何演化。

从机械时代,到电气时代,再到信息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项人类重要的制度创新一直伴随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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